信息发布时间:2023-4-19
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装修工程。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8号5幢。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1.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5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9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圆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09: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8号5幢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150506662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728111、13961936326